2019年6月11日,“军队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立法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京西宾馆举行。这次研讨会是由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军队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项目组、北京理工大学军民融合法律研究中心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军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办公室、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空军研究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晟研究院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军队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项目组首席专家、分课题组组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约40人出席了研讨会。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军队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项目组首席专家张东江主持研讨会,并且介绍了重大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和相关立法研究的23个重点问题。东北财经大学海南研究院院长都本伟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段小京高级法官、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主任于左教授、原北京军区空军副政委余爱水空军少将、司法部立法一局贾渭茜副局长、全军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苗金林空军大校、全国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孙镇平主任、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委员、军事科学院特聘首席专家何雷中将先后发言。与会专家围绕军队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改革的战略意义、开展军队经营性资产管理立法工作的必要性、立法宗旨、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法律规范框架及军队经营性资产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性质、如何依法规范军队经营性资产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会议认为, 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主席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不仅对纯正部队政治生态,保持我军性质本色,实现党的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经济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军队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的本意就是要积极推进军队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来看,这一改革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军队建设的一个重大变革,也是问题“倒逼”出来的改革,其意义一点不亚于上个世纪70年代末的农村“大包干”改革和8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军队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想取得成功,必须加强立法工作和立法研究,建立“科学”“管用”的军队经营性资产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一方面,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和保障改革进程,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律来固化和推广改革成果,提高军队经营性资产运营和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实现党中央、中央军委提出的“军队不经营、资产不流失、融合要严格、收支两条线”的目标要求。

 

 

  会议期间,与会专家还就如何深入开展军队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立法研究提出许多建议。大家相信,尽管这方面立法研究的前沿性、艰巨性很强,科研责任和科研难度很大,必须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中积极回应现实问题,必须坚持思想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但以张东江教授为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军队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项目科研团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科研阅历,善于进行跨学科、跨行业、跨领域创新性研究,是一支结构合理、学科互补、功底扎实、军民融合、特别能攻关的科研团队,在北京理工大学等相关责任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一定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科研任务。

       内容来源: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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