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研究(双月刊) 

二○一四年第二期(总第2期)
 
 
由《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论“菲律宾诉中国案”仲裁法庭
之管辖权问题                                                    宋燕辉(5)
 
试论历史性权利的构成要件                                         贾宇(33)
 
论《ICSID公约》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局限性                        韩秀丽(49)
 
跨界环境损害的事前救济:国际司法实践研究               何志鹏、高晨晨(64)
 
美国联邦法院司法管辖权的收缩及其启示                             杜涛(82)
 
论“加入议定书”在WTO法律体系中的定位                          刘敬东(96)
 
WTO是否允许成员追溯适用限制贸易的立法
——中国诉美国反补贴反倾销措施争端案专家组报告相关争点评析      李政浩(109)
 
以“王道”观世界——读《中国思想下的全球化管辖规则》有感       刘仁山(121)
 
 
由《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论“菲律宾诉中国案”仲裁法庭之管辖权问题
 
宋燕辉   中国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研究员
 
摘要:《南 海各方行为宣言》是中国与东盟各国于2002年11月4日签署的一份重要文件。该《宣言》是否构成国际法上的“协议”,菲律宾提出南海仲裁的作法是否违背 该《宣言》中的约定与承诺,应该是仲裁法庭考量“菲律宾诉中国案”之管辖权问题的重要因素。事实上,作为中国与东盟国家所“同意”签署的兼具政治与法律性 质的文件,该《宣言》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0条与第281条所指的协议的一种,具有约束力。据此,菲律宾有义务按照《宣言》第4段之要求履行通过 “友好磋商与协商”来处理南海争端的承诺,其提出仲裁的作法严重违反中国与东盟国家自签署《宣言》后十几年来的集体承诺,违反国际法有关“禁反言”和“诚 信”之原则。
 
关键词:中国南海 仲裁   《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管辖权
 
 
试论历史性权利的构成要件
 
贾宇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
 
摘要:历 史性权利是一个国际法问题。本文从历史性权利的主体、客体、他体(即第三方)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的角度,分析和论证了历史性权利的构成要件。本文认为,历史 性权利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具有唯一性;权利主张国所主张权利的特定海域,包括其中的资源,是历史性权利的客体;作为主体“相对人”的其他国家(或国际社 会),构成历史性权利的他体(第三方);自然地理特征、经济利益、国防安全、文化和宗教等因素对历史性权利的构成也有一定的作用和影响。
 
关键词:国际法 历史性权利 领土主权
 
 
论《ICSID公约》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局限性
 
韩秀丽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伴 随《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ICSID公约》)仲裁的日益增长及对该仲裁正当性的质疑,该公约框架下裁决的撤销程序得到越来越多的利用。 本文基于考察该撤销程序的总体利用情况,指出其局限性,即撤销程序无法保证裁决的正当性和正确性,却使当事方陷于诉累,因此也无法实现争端方所追求的实质 正义。最后本文从东道国的角度分析了对策考量。
 
关键词: 《ICSID公约》 仲裁裁决 撤销程序
 
 
跨界环境损害的事前救济:国际司法实践研究
 
何志鹏 高晨晨
何志鹏,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公共外交学院教授;高晨晨,法学硕士,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摘要:特 雷尔冶炼厂案所引申出的跨界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国家责任原则” 未能在后续实践中得到沿用,这表明国际环境法尚未发展出稳定的事后救济制度。相较而言,国际环境法更倾向于跨界环境损害预防制度的构筑。国际司法机构对跨 界环境损害实际发生前的救济正在或已经形成一些较为稳定的制度,包括实体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程序性的临时措施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获得各国广泛的认 可与实践,并且国际法院在纸浆厂案中将其确立为国际法义务并形成初步标准;同时,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司法实践中对临时措施制度中证据标准等问题进 行了探索和发展。
 
关键词:跨界损害 事前救济 环境影响评价 临时措施
 
 
美国联邦法院司法管辖权的收缩及其启示
 
杜涛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近 年来,随着美国经济危机的加深,美国社会保守主义有复苏的倾向。在司法上,美国联邦法院中的保守势力也有所抬头,其表现就是在涉外民事诉讼领域,法院开始 收缩长期以来形成的长臂管辖原则。联邦最高法院在2011年的固特异案和麦金太尔案中,对属人管辖权进行了严格解释,否决了美国法院对外国公司的一般管辖 权和特别管辖权。在2010年的莫里森案中,联邦最高法院同样推翻了长期以来的“行为和效果标准”,否决了美国法院在证券侵权诉讼中对外国上市公司的事项 管辖权。美国法院管辖权的收缩是美国司法保守主义复活的反映,但并不意味着美国法院因此就变成了纸老虎。当前正在美国法院审理的针对中国银行的诉讼就说明 了这一点,中国企业仍然应当对美国法院的域外管辖权提高警惕。
 
关键词:长臂管辖权 域外管辖权 反域外适用推定 国际民事诉讼
 
 
论“加入议定书”在WTO法律体系中的定位
 
刘敬东 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
 
摘要:“加 入议定书”是WTO法律体系中一类独特的法律文件。随着新成员的不断加入,“加入议定书”的数量逐渐增多。由于WTO对“加入议定书”的定位模糊,涉及 “加入议定书”条款解释和适用的争端频发。“加入议定书”在WTO法律体系中的定位问题,关乎各方重大贸易利益,重要而复杂。WTO部长会议和总理事会应 当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尊重多边贸易体制的目标和宗旨,遵循WTO法律原则、规则以及国际法基本原则,将“加入议定书”置于WTO法律体系的整体框架内,妥 善处理“加入议定书”与《建立WTO协定》及其附件之间的法律关系,平等保障新成员方应享有的WTO普遍性权利。
 
关键词:“加入议定书” WTO法律体系 法律定位
 
 
WTO是否允许成员追溯适用限制贸易的立法——中国诉美国反补贴反倾销措施争端案专家组报告相关争点评析
 
李政浩 中国商务部工作人员
 
摘要:美 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决美国商务部不得对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进口产品适用反补贴法后,美国国会迅速通过法案推翻该判决并追溯授权美国商务部的行为。中 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对该立法发起挑战,但新近发布的专家组报告驳回了中国对该法案提出的第一项请求。本文认为,专家组报告不当解释了GATT 1994第102条中“既定和统一的做法”,并将其错误地适用于美国被诉法案,导致了与该条款以及WTO的目标原则相悖的结果。本文建议我国政府对此进 行深入研判并在上诉阶段提出挑战。
 
关键词:GPX法案 反补贴措施 追溯适用 GATT 1994
 
 
以“王道”观世界——读《中国思想下的全球化管辖规则》有感
 
刘仁山 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摘要:中 国台湾地区著名法学家陈隆修教授所著的《中国思想下的全球化管辖规则》,是一本以中国哲学中的所谓“王道”思想来检讨两大法系国际民商事管辖权规则的专 著,对西方主要国家崇尚的管辖权理论和实践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刻的剖析。对于协议管辖、外国禁诉令的承认、管辖权与判决承认和执行之关系、管辖权逻辑一致 性与个案实质正义的关系等问题,该书以“王道”思想为立论依据,揭示西方国家关于这些问题的法律制度之本质,提出全球化管辖规则的应然格局应以追求个案正 义为理想目标。为此,我们在学习和借鉴人类优秀法治成果时,对于他国的法律制度及实践,应有客观且清醒之认识。
 
关键词:“王道”思想 国际民商事管辖 个案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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