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法学》杂志参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的“百强报刊”推荐,经初审、复评和终评三轮严格评审,从694种参评报刊中脱颖而出,被确定为“百强社科期刊”。这是《中国法学》杂志继2013年获得“百强社科期刊” 后再获此项殊荣。

    近年来,在国家社科基金的资助下,《中国法学》杂志的办刊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办刊质量和办刊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中国法学》杂志的主管、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及学会党组对《中国法学》杂志的发展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关心。近年来,中国法学会每年都将《中国法学》的办刊工作列入学会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在学会财政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尽力保证《中国法学》办刊所需的场所、经费和人员;学会常务副会长、党组书记陈冀平同志多次指示要“发展好、维护好《中国法学》这一品牌”,《中国法学》杂志编委会主任、张文显副会长多次参加杂志社工作例会,在办刊方向、指导思想、日常工作等方面给予直接指导。

    《中国法学》杂志再次入选“百强报刊”后,经中国法学会党组研究决定,专门对《中国法学》进行了表彰。中国法学会党组在表彰中充分肯定了《中国法学》的办刊成绩,肯定了《中国法学》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强调理论高度和学术品位,严守学术规范的办刊风格。

    《中国法学》将按照中国法学会党组的要求,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的资助要求,在张新宝总编的带领下,严格坚持和完善以专家匿名评审制度为核心的各项办刊制度,加强编辑队伍建设,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推进和完善“一网两刊”的办刊格局,更好地为引领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应有的力量,力争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表彰<中国法学>入选”百强报刊“的决定》原文附件http://cbimg.cnki.net/Editor/2015/1116/zgfx/f6be320b-45fd-47f1-9819-6dc2b6833e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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